全媒体运营师国家职业标准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制定的,以下是对该标准的详细解读:
一、职业概况
1.职业名称:全媒体运营师
2.职业编码:4-13-01-05
3.职业定义:综合利用各种媒介技术和渠道,采用数据分析、创意策划等方式,从事对信息进行加工、匹配、分发、传播、反馈等工作的人员。
4.职业技能等级:
全媒体运营师职业共设五个职业方向,分别为:创意策划、视听运营、直播运营、流量运营和数据分析。
其中,创意策划、视听运营、直播运营、流量运营职业方向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数据分析方向设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三个等级。
二、职业环境条件
全媒体运营师的工作环境通常在室内或室外,常温条件下,且需要具有稳定的网络或移动信号。
三、职业能力特征
全媒体运营师需要具备较强的学习、理解、分析、计算、推理判断及表达能力,色觉、视觉正常,动作协调,心理健康。
四、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是全媒体运营师的基本受教育要求。
五、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申报条件:
申报不同等级的全媒体运营师需要满足相应的累计工作年限、相关职业培训及证书、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等条件。
例如,申报四级/中级工需要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含)以上,或者取得相关专业或相关专业技工学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2.鉴定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技能考核:采用模拟操作、技能实操、线下或线下机考主观题论证等方式,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线上或线下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六、职业守则
全媒体运营师需要遵守以下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恪尽职守,勇于创新。
3.钻研业务,团队协作。
4.严控质量,服务热情。
七、基础知识
全媒体运营师需要掌握的基础知识包括:
1.全媒体运营基础知识:全媒体运营基本概念、全媒体平台分类及特点、全媒体运营模式及特点等。
2.传播基础知识:传播基本概念、新媒体传播生态、环境、过程等。
3.营销基础知识:营销基本概念、数字营销定义和分类等。
4.广告基础知识:广告基本概念、广告基本逻辑等。
5.电商基础知识:电商基本概念、电商分类和特点等。
6.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
综上所述,全媒体运营师国家职业标准对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受教育程度、职业技能鉴定要求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些标准不仅为全媒体运营师的职业发展提供了指导,也为相关行业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依据。